海南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巡查指南 给小作坊

□记者 韩建东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获悉,该局制定的《省巡查指南》(下称《指南》)已经出台。《指南》规定,小作坊产品限于在本乡镇销售,不得进入商场、超市;本市县已有获证企业生产的食品品种,并且产量满足市场需求的,小作坊生产的同类食品不得进入酒店、。
《指南》对小作坊巡查的频次、巡查的主要内容以及小作坊禁止生产的产品目录等进行了明确,并要求各市县食药监部门对辖区的小作坊摸底建档,逐步实现档案电子化管理和动态更新。应当建立小作坊安全档案,记录生产加工条件、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信息;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小作坊增加监督抽查频次,并将其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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