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上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差额也将补发到位

将本文分享至:                    

原标题: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 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庄瑞玉)我市将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自2020年1月1日算起,差额部分也将补发

  原标题: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 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庄瑞玉)我市将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自2020年1月1日算起,差额部分也将补发到位。这是记者9日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决定提高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在我市按月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自2020年1月1日起,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即从2020年1月1日起,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具有本市户籍不满8周年的,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每月302元提高至322元;自其具有本市户籍满8周年的次月起,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每月453元提高至483元。

  对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在本市已按月领取居民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从2020年1月起就可以享受新待遇标准。2020年1月1日后首次在本市按月领取居民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自首次领取的当月即可享受新待遇标准。这些待遇调整的差额部分都将于2020年12月一次性补发到位。

  市人社局提醒,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外一些涉及养老的制度和政策(如居民低保、社会优抚等)并行,各项制度待遇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

【读牛财经网-www.donews1.com


免责声明: 本网站资讯内容,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企业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 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14-2019 读牛财经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