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首场发布会:疫苗、隐私保护等热点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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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全国政协首场发布会: 疫苗、隐私保护等热点全回应 作为全国两会的首场新闻发布会,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3月3日在京举行。 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副秘书

  原标题:全国政协首场发布会: 疫苗、隐私保护等热点全回应

  作为全国两会的首场新闻发布会,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3月3日在京举行。

  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郭卫民在发布会上介绍,截至2月28日,中国已累计接种新冠疫苗5200多万剂次,中国已向全球69个国家和2个国际组织提供了疫苗的医疗援助,向28个国家出口了疫苗。中国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受到广泛认可。

  关于日益突出的隐私保护和个人信息安全问题,郭卫民介绍,中国多部门已指导督促企业平台落实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开展了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专项治理。目前,《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下称“草案”)也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中国产新冠疫苗已出口28国

  2月25日,中国又有两款国产新冠疫苗获批上市。截至目前,中国已经有四款疫苗被附条件批准上市。

  发布会上,针对有人对中国疫苗试验数据的透明度以及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提出的质疑,郭卫民指出,中国始终把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放在第一位。有关部门制定的新冠病毒疫苗研发技术指导原则、上市申请和附条件批准的技术标准与WHO及发达国家的标准要求基本一致。疫苗企业从研发到各阶段的试验,都始终严格按照相应技术标准和程序进行。

  郭卫民介绍,先前在中国附条件上市的国药疫苗和科兴疫苗都属于灭活疫苗。这两种疫苗三期临床试验结果都达到WHO相应标准要求和我国技术指导原则要求。近日,国家药监局又附条件批准两种新冠疫苗上市注册申请,这两种疫苗从研发到生产,也是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程序进行的。

  针对有人提出中国优先向其他国家出口疫苗,通过“疫苗外交”获取更大影响力的说法,郭卫民回应称,这种说法十分狭隘。

  他介绍,截至2月28日,中国已累计接种新冠疫苗5200多万剂次,中国向全球69个国家和2个国际组织提供了疫苗的医疗援助,向28个国家出口了疫苗。

  他强调,中国出口疫苗的目的是帮助全球防控并战胜疫情,中国宣示将疫苗作为全球公共产品,支持鼓励企业同有关国家开展疫苗的研发和生产合作,加入世界卫生组织“新冠肺炎疫苗实施计划”,积极推动疫苗在全球的公平分配,是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已提请人大审议

  针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增加信息泄露风险的问题,郭卫民在发布会上指出,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广泛使用,隐私保护和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出现了一些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泄露、滥用,甚至倒卖的现象。

  他强调,中国高度重视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问题。相关部门已指导督促企业平台落实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开展了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专项治理,对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手段的使用加强管理。

  据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局长赵志国介绍,从2019年到2020年末,工信部已连续两年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APP违规处理用户个人信息等问题。两年来一共完成对62万款APP的技术检测工作,责令2234款违规APP进行整改,公开通报了500款、下架了132款整改不到位、拒不整改的APP。

  郭卫民介绍,有关部门针对疫情防控过程中个人信息收集问题也印发了专门的文件进行规范,“目前,《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3月2日介绍,该法律草案将围绕个人信息的处理,从处理规则、跨境提供、个人权利、处理者义务、法律责任等角度确立相应规则。

  针对一些小区等公共场所通过安装人脸识别设备用于识别出入人员身份,草案对其必要性和所收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性问题也作出了规定。

  王瑞贺介绍,草案对处理包括人脸等个人生物特征在内的敏感个人信息作出了更严格的限制,要求只有在具有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的前提下,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并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此外,草案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明显的提示标识。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信息安全成为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一个热点。

  致公党中央《关于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提案》指出,疫情以来,除了政府部门,物业小区、办公楼宇、商场超市、网络购物平台等都因疫情防控需要通过登记、扫码或刷脸等方式收集掌握了大量个人信息,涉及主体之广泛前所未有,个人信息泄露、买卖乱象不绝,维权途径不畅,建议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畅通个人信息保护维权途径,加大对侵害个人信息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提高侵权的赔偿额度和赔偿范围。

  民盟中央在《关于加快推进人脸识别技术监管立法的提案》中指出,作为关键生物特征数据,人脸识别存在明显的破解风险和信息泄漏风险,野蛮无序生长的这一技术缺少清晰权界。

  民盟中央的提案建议建立行业准入和分级管理制度,对人脸识别机构和行业应用进行分级管理并授予不同权限;采集人脸信息时,不能默许同意;除国安、刑侦、防疫等用途外,不允许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有效的识别追踪方式;在人脸信息采集、使用、流转、储存、销毁中应制定技术规范,以确保全生命周期的安全运用。

  (作者:夏旭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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