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力生物:关于公司纤维燃料乙醇税收政策的公

(002604)11月3日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粮燃料乙醇税收政策的通知日前已下发至山东省财政厅。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将通知的主要内容告知了龙力生物,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为支持非粮作物为原料的燃料乙醇发展,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对公司销售以非粮作物为原料生产的燃料乙醇,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和消费免税政策。自公司对外销售非粮燃料乙醇之日起执行,通知下发前公司已征应退(免)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款予以退还。
目前,公司还没有收到相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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