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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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记者 李晓青 6月7日,四川省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其中提到,将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澎湃新闻记者 李晓青

  6月7日,四川省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其中提到,将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职工家庭单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从42万元提高到50万元,职工家庭双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从48万元提高到60万元。

  《公告》提到,支持无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家庭年度提取额不超过1.5万元。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另外,南充市还将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可在贷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的金额和申请的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所购住房的总价款。

  上述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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