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威立雅PPP投资4个亿仅收回1000万 不如银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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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4个亿收回1000万兰州威立雅PPP之惑投资4亿多元,几年下来,回报只有1000万,还不如银行利息收入的一半,这不是玩笑,而是一个真实的案例。4月11日,在第五届中国水业院士论坛暨

兰州威立雅PPP投资4个亿仅收回1000万 不如银行利息

2015年04月30日 15:14:03 华夏时报

  投资4个亿收回1000万

  兰州威立雅PPP之惑

  投资4亿多元,几年下来,回报只有1000万,还不如利息收入的一半,这不是玩笑,而是一个真实的。

  4月11日,在第五届中国水业院士论坛暨水安全管理与合理利用高峰论坛上,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威立雅”)参会代表表达了自己对于PPP项目的困惑。据悉,从2007年合资到现在,8年时间,兰州威立雅回报为“零”。

  究其原因,参会代表认为,主要是定价机制一直未能理顺。企业的建设成本无法传导到水价中去,导致成本与收益倒挂,企业得不到有效补偿。

  如何保证回报

  据兰州威立雅的参会代表介绍,2007年,兰州供水集团与法国威立雅水务(黄河)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组建兰州威立雅,按照现在的说法,这就是一个PPP模式的项目。但是运行8年,他们却有一大疑问没有解决,就是如何保证社会资本的投资回报。兰州威立雅代表坦言,“社会资本投入就是为了利益,如果没有一定回报,后期投资者恐怕会产生怀疑,PPP发展也将受到制约。”

  据其介绍,兰州威立雅合资伊始,各方面都很高兴,市政府解决了资金问题,企业则看到了长期回报。但随着城市的发展,需要新建一些基础设施。于是按照市政府要求,他们承担了兰州大学榆中校区的供水任务,需要新建输水管线。榆中校区离兰州市很远,距离在20公里左右,海拔也比兰州市高出200米以上,这些都导致项目建设成本较大。而建成以后,校区的用水量却并不大,所以初期投资很难通过水价收回。按照他们的计算,这个项目实际投资4亿多元,几年过去,水价收入还不到1000万元,还不如把这笔钱存进银行后利息收入的一半。

  他表示,兰州威立雅合资8年,总体效益是“零回报”,成本与收益倒挂。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调价机制没有理顺,企业建设成本、每年的水资源上调成本等,本来应该传导到水价里面的。但兰州市由于去年发生了自来水苯超标事件,社会舆情压力较大,政府迫于压力不敢调价,导致企业成本得不到有效补偿。

  不过,《华夏时报》记者查询资料发现,在兰州威立雅合资之后,兰州市实际调整过两次水价。2009年4月,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每吨由0.30元调为0.50元,最终执行的居民用水价格为每吨1.95元;2009年11月,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吨由1.45元调整为1.75元,加上0.5元的污水处理费,居民最终用水价格为每吨2.25元。

  对于兰州威立雅的困惑,住建部城建司副巡视员章林伟表示,我国的定价机制有两种,一种是经营性价格,由发改委价格司主导,自来水价格即适用这一标准;另外一种是非经营性价格,由财政部负责兜底。

  章林伟说,水价会被计入统计,而CPI又与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有关,这就导致地方政府不敢调价。供水成本市场化了,但价格依旧由政府管控,所以导致了成本收益倒挂的现象。

  济邦咨询公司董事总经理张燎表示,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中,规定了PPP项目的3种回报机制,分别为用户付费、政府付费和“用户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对于水务项目,他倾向于采用最后一种机制,即在用户付费的基础上,再由政府提供缺口补贴,以保障项目的财务可行性。

  原建设部副部长、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名誉会长李振东表示,按照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统计,在中国,水费占家庭平均收入的比重已由本世纪初的1%下降到现在的0.4%-0.5%,而这10多年间,电费、药剂、劳动力、水资源等成本却都是在不断上涨的。这就导致了水价常年倒挂,企业普遍亏损。据统计,60%的供水企业都亏损,每年的亏损总额达40多亿元。这些亏损有的是地方政府提供补贴,有的则完全由企业自己承担。

  此外,政府还将一些本来应由政府投资的项目转移给供水企业,例如水源工程、城市输水官网改造工程等,让企业贷款去解决,这些在水价中又得不到体现,也加剧了企业的亏损。目前,价格机制也在改革,但方向是实行阶梯水价。在李振东看来,这不应成为重点,定价机制改革更重要。

  立法先行

  在PPP方面,兰州威立雅或许是先行者,而还有一些企业,甚至连“PPP是什么”还都没搞清楚。

  张燎称,4月7日,他参加了发改委主办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讨论会,据了解,该办法很快就要出台。不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与PPP高度关联,他问发改委的工作人员,两者的区别是什么?但该工作人员也解释不清楚。在张燎看来,这样的文件发下去很容易引起地方政府的认识分歧和无所适从。

  章林伟表示,PPP应该是一个广义的概念,过去所说的特许经营、BT、BOT等,其实都属于PPP的范畴。现在确实还没有法律对它们加以明确,希望能够尽快立法。

  当前,政府加大了对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引入社会资本,推行PPP,来解决投资的问题。”章林伟表示。

  在章林伟看来,PPP有5个环节必须做好,首先是规划。目前,有一些地方政府不重视规划,项目都是拍脑袋决定的,导致了规划与实际需求不吻合。同时,PPP项目合作伙伴的选择也很重要。与一般建设工程不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往往有很多变化的空间,这就需要一种弹性的磋商机制来明确需求。所以,在公开招投标之前,首先应该进行竞争性磋商,邀请各个团队来帮政府做PPP的项目建议,提出自己的技术路线、资金安排、回报要求等。

  此外,PPP的投资回报要有可持续性,政府要按照绩效考核付费,最重要的,政企双方都要有信誉。现在,政府的行政周期与企业的投资周期不一致,一个PPP项目投资周期30年,中间可能都换过四五届政府了。企业被这届政府引进来,投了钱,干了活,到了该回报的时候,下届政府一个市政府办公会议就把合同否了。所以,迫切需要中央来立法,约束参与PPP项目各方的行为。

  “现在都是部门规章,它的效力级别太低,只能约束建设系统,无法约束地方政府的行为。”章林伟说,所以必须要把立法层级提升上去,至少上升到国务院条例,这样才能对地方政府有约束作用,解决信誉问题。

  李振东也表示,立法是关键。如果不立法,光让建设部主导,则很难推进,“地方政府不听建设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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